细则:
1.参赛作品题材、体裁、风格不限,提倡新作和创意作品。凡在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影展、 影赛入选过的作品,请勿送稿。作品应具有一定的思想、艺术水平、精神面貌健康向上。
2.参赛作品必须使用柯达专业反转片直接拍摄,不得以翻拍照片参赛。
3.参赛作品必须装上片框,并在片框上注明柯达专业胶卷型号、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或BP机号码等,否则恕不评选。
4.送稿地点:广州市东山新河浦四横路23号省摄影家协会展览创作部,
邮政编码:510080 电话: 87304565 87765607-8011。
5.全年分四季度评选,每季度截稿日期分别是:4月10日; 7月10日; 10月10日; 2001年1月10日。
6.每位作者每季度限投稿10幅,不得以他入名义另投,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7.参赛作品在评选后退回作者(入选作品暂不退稿,供年终展出选用后再退。广州地区作者请自行前来退稿)。
8主办单位对入选获奖作品有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9.作品如涉及版权和肖像权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10.计分方法:每季评金牌1幅,5分;银牌3幅,各4分;铜牌5幅,各3分;优秀10幅,各2分;入选50幅,各1分。全年按总积分排出奖项,同分者按季度高奖者排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