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通过本次大赛,展现中国开渔节的盛况,反映象山半岛民风民俗,体现新世纪的渔港风情、渔民的精神风貌和象山浓郁的海洋特色,让象山走向海内外,让海内外了解象山,促进海洋经济、海洋文化、海洋旅游同步发展。
二、主办单位
中国民俗摄影协会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象山县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中共象山县委宣传部 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宁波日报》社摄美部 象山县摄协
四、大赛内容
反映第三届中国开渔节综艺晚会、祭海、开船、海上乐等“开渔”系列活动,以及半岛风光风情、山川名胜和建设成就的作品。
五、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一律为第三届中国开渔节期间现场拍摄的照片,扩印至5寸,彩色、黑白均可,每人限送10幅,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参赛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编。参赛作品不退稿
。 作品获奖后,验收底片和参赛证号后兑现奖金,底片一个月后退还作者。获奖作品承办单位有权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涉及肖像权事宜作者自负。
六、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 奖金5000元、水晶奖杯一座
一等奖2名 各奖3000元、水晶奖杯一座
二等奖5名 各奖1000元、水晶奖杯一座 三等奖10名 各奖500元、 水晶奖杯一座
优秀奖100名 各奖100元
获奖者均发获奖证书
七、截稿及颁奖
2000年9月17日12时截稿,参赛作品交大赛组委会。
大赛评委会由中国民俗摄影协会和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等有关专家组成,评委将于2000年9月17日14时评选,当晚19时颁奖,获奖名单上网公布并结集出版。
八、参赛办法
1、报到时间:2000年9月13日至15日12时
2、报到地点:中国开渔节组委会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石浦渔港宾馆,地址:渔港中路191号,电话:0574-5983911转)。
3、报到时每位作者缴参赛费20元(含1万元人身意外伤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的保险费),领取参赛指南、相关活动资料和参赛证(凭参赛证参赛,该证持有者可在象山境内所有景区免费出入)。
4、本次活动参赛者赴象山的费用自理,住宿原则上由大赛组委会介绍。
九、联系咨询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开渔节组委会办公室(2000年9月13日前在象山县丹城镇新丰路158号三楼南首)。
联系电话:(0574)5731706 5717741 9191101 联系人:梅振扬
咨询电话:(0574)5714148 5712186 13906600169 沈颖俊 网址:http://www.xshg.com